海普瑞: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 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深圳市海 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督职 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 会主席或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人。包括 2 名股东代 表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