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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002405NavInfo(002405)2023-08-08 10:0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452 号 致: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的委托,就四维图新回复其于 2023 年 8 月 2 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29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所述相关事项,出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为基础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及经办律师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