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科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