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科技: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 第六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风险监察部,由公司经理任风险监察部负责人, 另设副职负责人一至两名。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决策落 实等事项由风险监察部负责协调。 第一条 为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建立有效的风险管 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