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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002414GUIDE INFRARED(002414)2024-04-15 12:4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其他有关规 定以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 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应当依法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