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总经理工作细则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高德红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的人员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即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声明和 承诺,切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积极配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