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红 行为,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 利润分配等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以及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全面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 (二)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 (三)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