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8月)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以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五)存贷款业务; (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七)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八)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九)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十)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十一)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二)委托或者受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