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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施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002416aisidi(002416)2023-12-01 12:36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