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虹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002419RAINBOW(002419)2023-12-13 09:0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能力、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委员 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三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