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