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现金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 金管理业务,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 "现金管理"是指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为提高资 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闲置资金进行承诺保本类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且 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的现金管理行为。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现金 管理产品的投资不适用本制度,但承诺保本类的产品除外。 现金管理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从事现金管理产品交易的原则为: (一)现金管理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现金管理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满足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