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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002419RAINBOW(002419)2024-08-27 11:2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等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