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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002420ECHOM(002420)2024-07-25 1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 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对拟提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4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审查意见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 彬 何和智 任 力 年 月 日 经审核,公司本次收购合肥江淮毅昌 40%股权将补充公司在汽车 结构件业务、新能源业务方面的产能,有利于公司加快完善战略业务 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和整体利益。本次收购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