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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002422KELUN PHARMA(002422)2024-01-15 12:17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二)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 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事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