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