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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443KINGLAND(002443)2023-10-23 10:02

2、关于公司及下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见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3号)、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浙江金 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管道"、"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华晓亮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 1 构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