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 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