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3 年 12 月 1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浙江金 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协助董 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的执行情况及效果以及与内部审计师和外部 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