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526 号 关于对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 夏鸿斌: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孙进峰: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名义实际控制人 之一; 万木隆投资未及时、准确披露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严重 影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控制情况的判断,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 2 — 条、第 11.8.1 条第一款的规定。 封 堃: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名义实际控制人 之一; 李巧思: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名义实际控制人 — 1 — 之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霍尔果斯 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及本所查明,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木隆投资")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管道") 于 2017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