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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002446SHENGLU TELECOM(002446)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主要由人力资源部成员组成,负责提 供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考核与薪酬等相关资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 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绩效 考核标准及激励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