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优化董事会成员及经营管理班子成员的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为便于该委员会开 展工作及在工作中有章可循,特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讨论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独立董 事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