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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452Changgao NEET(002452)2024-05-24 11:53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410000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网站:www.qiyuan.com 致: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 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法律意见,我们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召开 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