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柳灵运 董 攀 张建华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监事会对《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以及监督的充分有 效,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 4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