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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457QLPIPESINDUSTRY(002457)2024-05-05 07:3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