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7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116,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8,741,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91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