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SHANGHAI | 北京 BEIJING | 香港 HONG KONG | 伦敦 LONDON 7-2-1 一. 关于反馈意见重点问题 1:截至 2019年9月30日,实际控制人李良彬质押股份数 为 135,76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50.32%,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50%,质押比 例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原因及真实性,质押资金具 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2)股权质押是否 符合股票质押的相关规定;(3)是否存在平仓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制 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 见。 (一) 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原因及真实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 情形、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 1. 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原因及真实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及其说明,截至 2019 年 12月 31 日,李良彬持有股份公司 269,770,452 股股份,占股份公 司股本总额的 20.87%;李良彬质押股份数为 104,300,000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