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公司 2023 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 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 2023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