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成长 长青 共利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成长 长青 共利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 | --- | --- | --- | |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 | | |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 | | | 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 |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 (一)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 | | (二)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