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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002463WUS(002463)2024-03-25 12:38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th Floor,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210036, China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 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3 月 | 第一节 | 引 | 言 4 | | --- | --- | --- | | 一、律师声明事项 4 | | | | 二、释 | 义 | 5 | | 第二节 | 正 | 文 6 | |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的批准与授权 6 | | | |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1 | | | | 三、结论意见 11 | |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之法律意见书 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