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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调增与关联方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金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预计调增合计不超过 3,790 万元。我们认为该 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该 事项属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 (以下无正文,专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