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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002466TLC(002466)2024-03-27 15:24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 报告是天齐锂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第 1 页,共 3 页 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0425 号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