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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化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002469SUNWAY(002469)2024-03-21 08:37

三维化学(00246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 由委员会委员共同推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