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夏玉龙先生、贾秀英女 士、张杨先生、杨丽女士的履历等材料,上述人员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 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董事会秘书人选张杨先生任职资格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我们同意续聘夏玉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贾秀英女士为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