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董事会议事规则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 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 识、技能和素质。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力,负责公司发 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长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日常工作;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