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 2、相关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志康 程 峰 季建阳 年 月 日 3、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 发展。 我们同意提名孙锋峰先生、金佳彦先生、孙群慧先生、高云川先生、孙勇先 生、洪伟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