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不包括公司为自身债务而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的对外 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先向公司 申报其担保事项,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再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并 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