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出现严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 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 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