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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002493RSPC(002493)2024-04-25 13:52

2024 年 4 月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过半数 的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一名委员代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 序,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