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3、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人员的聘任事宜。 独立董事:李昌莲、杨兆全、花荣军 2023年10月24日 1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 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由董事长提名聘任仲汉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 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裴柏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冷盼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孙永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孙永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 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2、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公 司法》第 147 条、第 149 条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