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4〕503 号 由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公司或公司)转来的 《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 问询函〔2024〕第 6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 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问询函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关于石家庄瑞凯公司保留意见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 见并附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为上市公司与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凯公司")的少数股权收购及草铵膦项目纠纷,受此影响, 2020 年至 2023 年,公司已连续 4 年被出具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为多 起未决诉讼、仲裁事项,相关诉讼事项的判决结果(或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请你公司:(1)公司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失去对瑞凯公司的控制,并将投资 款转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2022 年,公司已确认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242.65 万元,但因审计程序受限,会计师无法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准确 性。结合评估方法与评估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