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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002511C&S(002511)2023-11-21 12:2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顺洁 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 人员的有关资料的整理及准备、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联席总裁、董事会秘 书及由总裁、联席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裁、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