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公司章程》修订案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 原内容 | 修订为 | | --- | --- | |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 |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 | | |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 | | | 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六年。 | | 董事会任期届满或提前改选的,继任董事会成员中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 | 应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原任董事会成员连任,且公司 | 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 | 每连续三十六个月内更换的董事不得超过全部董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