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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002518KSTAR(002518)2023-10-30 10:4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非独立董事)职 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