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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002518KSTAR(002518)2024-06-27 10:5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声明事项 | | --- | | 释 人 | | 正 文 | | 一、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二、发行人的业务 | | 三、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 四、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 | | 五、发行人的重大愤权债务 . | | 六、发行人的税务 | | 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 | 八、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 十、结论意见 | | 附表一、租赁房产…………………………………………………………………………………………………………………………………………………………………………………………………………………………………………………………………………………………………………….28 | | 附表二、境内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