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 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