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的相 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现对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发表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调整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扩大公司 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要求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和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该预案(三 次修订稿)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 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