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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7 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已收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 行人"或"公司")会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 通证券")、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江苏泰和")、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上会") 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同时按照要求对《齐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