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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 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 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与会计 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 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