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 2022 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本次解锁符合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刘昆 罗响 黄忠 2023 年 10 月 17 日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